甲磺司特顆粒
通用名稱:甲磺司特顆粒
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H20120105
生產企業(yè): 植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
功能主治:本品適用于支氣管哮喘的治療。
溫馨提示:外觀包裝僅供參考;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。
| 藥品信息 | |||
| 主要成分 |
本品主要活性成份為甲磺司特。 |
玄參、麥冬、甘草、桔梗。輔料為蔗糖、糊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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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生產企業(yè) |
植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|
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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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批準文號 |
國藥準字H20120105 |
國藥準字Z530216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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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說明 | |||
| 作用與功效 |
本品適用于支氣管哮喘的治療。 |
清熱滋陰,祛痰利咽。用于陰虛火旺,虛火上浮,口鼻干燥,咽喉腫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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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用法用量 |
成人用量為每次100mg(2袋),一日3次,飯后服用。每日成人最大用量不得超過300mg(6袋)。 |
開水沖服。一次10克,一日3~4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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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副作用 |
根據國外資料,對7526例成人服用膠囊劑的不良反應進行了評估,不良反應出現率為3.8%(284例。主要不良反應為消化系統(tǒng)癥狀(胃部不適0.4%、惡心0.4%),肝功能障礙【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(AST),上升0.3%、丙氨酸氨基轉移酶(ALT)上升0.5%】,嗜睡0.5%,皮疹0.2%。1.嚴重不良反應(發(fā)生率不確定):1)肝功能障礙:黃疸、ALT上升、AST上升、-谷氨酰轉移酶(y-GT)上升、堿性磷酸酶(ALP)上升、乳酸脫氫酶(LDH)上升等肝功能障礙(初期癥狀:全身倦怠、食欲不振、發(fā)熱、惡心等)需要進行特別觀察,當確定有異常時終止給藥,并進行適當的處理。2)腎病綜合征:因觀察到腎病綜合征的發(fā)生,所以要進行特別的觀察,當確定有異常時終止給藥,并進行適當的處理。2.其他不良反應:因為觀察到有以下的不良反應發(fā)生,當確定有異常時需要進行減量、終止給藥等適當的處理。另外,當有過敏反應發(fā)生時終止給藥。表格詳見內部說明書。 |
尚不明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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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禁忌 |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:對于孕婦或可能妊娠的婦女,僅可在判斷認為治療獲益大于風險性時使用,懷孕期間用藥安全性尚不明確。哺乳期婦女用藥時應停止哺乳。兒童用藥:本品尚缺少中國兒童服用的安全性資料。老年用藥:老年患者用藥起始劑量為150mg/日.增量時,應充分觀察患者不良反應及臨床癥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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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藥理作用 | |||
| 注意事項 |
1.本品有別于支氣管打張劑、類固醇類藥物,不可用作哮喘發(fā)作時的緩解藥物。 2.在支氣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過程中,如哮喘劇烈發(fā)作,仍需使用支氣管擴張劑或類固醇類藥物。 3.對于長期接受類固醇療法的患者,欲通過使用本品減少類固醇的用量時,應在醫(yī)生指導下逐步進行。 4.對于通過使用本品已減少類固醇用量的患者,在停用本品時,可能會引起原發(fā)疾病出現反復,因此請注意。 5.若使用本品后未獲得滿意的療效,請注意勿隨意長期服用。 6.當出現過敏癥狀(皮疹、瘙癢、蕁麻疹等)時停止給藥。 7.輕、中度肝功能障礙患者須慎重給藥,有可能導致肝功能惡化。 8.甲磺司特會產生二甲基硫醚,因此可能會出現口臭。 9.使用本品會抑制過敏原皮內反應,妨礙過敏原的確定,因此在實施過敏原皮試前,請勿使用本品。 10.使用注意事項: (1)配置時:本藥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時,因為制劑存在不穩(wěn)定性,所以應在服用時進行溶解。另外,溶解后應迅速服用。 (2)配伍變化:因為和其他藥品聯合使用可能使本藥的含藥量降低,所以在聯合使用其他藥物時需要注意。另外,現已確認與下列藥物發(fā)生配伍變化,請勿聯合使用: 1)混合后可使本藥含藥量降低的藥物 |
1.忌煙、酒、辛辣、魚腥食物。 2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。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 3.兒童、孕婦、哺乳期婦女、年老體弱、脾虛便溏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 4.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 5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 6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服用。 7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 8.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 9..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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