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瑞匹坦膠囊
通用名稱:阿瑞匹坦膠囊
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J20160005
生產企業(yè): 杭州默沙東制藥有限公司
功能主治:阿瑞匹坦膠囊與其它止吐藥物聯(lián)合給藥,適用于預防高度致吐性抗腫瘤化療的初次和重復治療過程中出現(xiàn)的急性和遲發(fā)性惡心和嘔吐。(參見“用法用量”)。
溫馨提示:外觀包裝僅供參考;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。
| 藥品信息 | |||
| 主要成分 |
本品主要成份為阿瑞匹坦。 |
雷丸(粉、鹽炙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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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生產企業(yè) |
杭州默沙東制藥有限公司 |
河北萬邦復臨藥業(yè)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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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批準文號 |
國藥準字J20160005 |
國藥準字Z2015306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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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說明 | |||
| 作用與功效 |
阿瑞匹坦膠囊與其它止吐藥物聯(lián)合給藥,適用于預防高度致吐性抗腫瘤化療的初次和重復治療過程中出現(xiàn)的急性和遲發(fā)性惡心和嘔吐。(參見“用法用量”)。 |
化痰軟堅。用于癌癥的輔助治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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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用法用量 |
本品的劑型為口服膠囊。在阿瑞匹坦膠囊與一種糖皮質激素和一種5-HT3拮抗劑聯(lián)合治療方案中,本品給藥3天。在開始治療前需仔細閱讀5-HT3拮抗劑的說明書。本品的推薦劑量是在化療前1小時口服125mg(第1天),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。 |
口服,一次1粒,一日3次,30天為一療程;或遵醫(yī)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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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副作用 |
在大約6500名患者中對阿瑞匹坦的總體安全性進行了評估。高度致吐性化療(HEC)國內臨床試驗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腫瘤化療(HEC)的中國患者中開展了一項隨機對照的臨床研究,在該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療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療,其中240名患者繼續(xù)進入第2階段的化療。阿瑞匹坦聯(lián)合格拉司瓊和地塞米松(阿瑞匹坦治療組)給藥方案的總體耐受性良好。臨床中出現(xiàn)的主要不良事件為輕度到中度。詳見說明書。 |
尚不明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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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禁忌 |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:尚未在孕婦中進行充分和對照良好的研究。只有當對母親和胎兒的潛在收益超過潛在風險時,才可在妊娠期間使用阿瑞匹坦。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。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。由于許多藥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,并且本品對接受哺乳的嬰兒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,因此,必須根據(jù)藥物對母親的重要性決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藥物治療。兒童用藥:在兒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。老年用藥:在臨床研究中,老年人(年齡>65歲)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與較年輕患者(<65歲)相當。因此,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無需調整劑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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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藥理作用 | |||
| 注意事項 |
本品是一種劑量依賴性 CYP3A4抑制劑,在主要通過CYP3A4代謝的藥物的患者中聯(lián)用時必須慎用;某些化療藥物是通過CYP3A4代謝的(參見藥物相互作用)。阿瑞匹坦125 mg/80 mg療法對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這些同時服用藥物的血藥濃度升高(參見“藥物相互作用”)。 本品與華法林同時使用時,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的國際標準化比率(INR)明顯降低。需要長期服用華法林治療的患者,在每個化療周期開始使用本品的3天給藥方案后的兩周時間內,特別是在第7-10天,應該密切監(jiān)測INR(見“藥物相互作用”)。 |
雷丸含有大量鎂鹽,可與四環(huán)素族抗生素形成絡合物降低吸收和藥效,故兩藥不宜同時服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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